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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桂阳县纪委“一责两会”促文明办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桂阳县纪委

 

今年以来,桂阳县纪委把案件查办工作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采取“一责两会”措施,确保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
一责,即每起案件由县纪委书记作为安全文明办案第一责任人,全程督促、检查、指导办案工作,分管副书记、检查室相关人员全面落实办案各项规定。两会,即培训会和心得体会。在办理每起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由分管副书记组织办案人员分别进行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培训会,随时对案件的安全文明事项进行督促、检查;每起案件办结完毕,办案人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主要剖析办案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案,是否做到认定违纪事实讲证据,处理违纪行为讲依据。
自该举措实施以来,县纪委所查办案件中没有出现一起不文明案件,同时也增强了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查办案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廖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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