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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推进改革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人民日报

 

    围绕四个“更加注重”,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

  问:国务院近日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在当前我国经济企稳回升背景下,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改革的着力点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仍极为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改革是破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根本措施。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围绕四个“更加注重”,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

  一是更加注重调整经济结构。要重点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进一步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要素投入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劳动报酬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是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方面,要从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着力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要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出台并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文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动形成公平准入、多元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

  四是更加注重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问:为什么“必须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推进改革”?

  答: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更加凸显出来。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有效突破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才能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也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密不可分。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改革不到位、体制不完善,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的根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根本的还是要靠改革。因此,《意见》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作为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主线。

  部署三项工作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问: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今年有哪些安排?

  答: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意见》主要部署了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推进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价格改革,简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继续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二是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是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理保证金制度,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等。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抓好四个重点

  问:《意见》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怎样安排的? 

  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既是优化需求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改革的重点。围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提出了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思路,提出改革的目标、重点和措施。二是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和监管制度。三是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及城市无收入老年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并扩大试点范围。四是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促进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推进城市和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朱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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