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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对10个权力股重点评议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苏仙区纪委宣教室

 

郴州苏仙区对10个权力股重点评议

排后两位股长就地免职
 
今年,郴州市苏仙区纪委决定从区直单位和驻区单位中选取10个重要岗位进行民主评议。其中排名靠后两位的权力股室进行严励处罚,股长就地免职并调离原岗位。
一是评议对象关注“肥缺”股室。该区规定民主评议区直单位重要岗位,从与群众生产生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中产生,确定10个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岗位为评议对象。评议期间,被评议的重要岗位负责人职位原则上不调整。
二是评议内容关注廉洁“指数”。评议内容包括依法规范行政、高效优质行政、公开透明行政、清正廉洁行政等四个方面,对是否存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不文明执法;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中梗阻”;政策不透明、程序不规范、暗箱操作;公权私用、吃拿卡要报等涉及廉洁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三是评议的方法关注公开测评。该区作风办在苏仙政务网、办公大楼电子屏幕等播放、刊登评议公告和被评议对象的岗位职责、岗位负责人简介等有关情况,被评议单位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上述内容。区作风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开通短信举报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和行政效能建设制度规定的以及违反《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工作日早午餐饮酒、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经调查属实,从民主测评满意率中扣除相应的百分点。民主测评以单位内部和服务对象测评为主。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直属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民主评议测评大会,随机向服务对象发放问卷调查表或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测评。
四是评议结果关注奖惩落实。在10月底,由区作风办根据定级依据及标准对被评议对象提出定级和处理意见,经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评议结果向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反馈,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为群众最满意岗位的,由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岗位负责人优先提拔重用;对评为群众不满意岗位的,将其列入次年重点评议对象,责成岗位所在单位向区委、区政府写出深刻检查,给予岗位负责人免职处理并调离原岗位,取消该岗位全体工作人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该岗位分管领导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驻区单位的评议结果,由区作风办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奖励或惩处。(李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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