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四轮驱动扎实推进“法治泸溪”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泸溪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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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提升依法执政能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逐步建立起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廉洁从政,泸溪县出台了《“法治泸溪”创建活动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泸溪”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将“法治泸溪”创建纳入重要工作议题,强化党政“一把手”责任,成立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及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泸溪”创建活动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组(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等八个工作小组,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是制定规划,务实考核。突出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和廉洁从政三大亮点,2010年初制定实施意见,确定5个县直机关、2个乡镇为试点,2010年下半年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广,次年检查考核,总结提高,再用五年时间巩固、发展“法治泸溪”成果,实现“魅力泸溪”建设目标。
三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县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营造活动声势氛围,使“法治泸溪”建设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及时向上级媒体宣传报道创建动态和成果。
四是强化保障,确保实施。加大“法治泸溪”创建工作的人、财、物投入力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向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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