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民主推荐纪工委监察分局“一把手”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石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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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已进入第二阶段即组织实施阶段。近日,该县召开全体县纪委委员、派驻纪检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室主任以上干部会议,按照市编委办核定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在纪检组长述职基础上,民主推荐第一、第二、第三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和楚江、新关纪检监察工作站站长。民主推荐对象从此次改革中被撤销的28个派驻纪检组现任组长中产生,且需符合以下八个条件:一是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是行政级别为正科或三年以上副科,三是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四是近三年未受党纪政纪处分,五是2007年至2009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六是业务熟悉,党性原则强,七是组织协调能力强,八是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反映好。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此次改革中地理位置比较偏远的磨市、维新两个纪检监察工作站站长,由全体委局机关干部从现任委局机关内设室主任且任副科两年以上的干部中民主推荐产生。(皮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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