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建立五项制度 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6-09 15:48
来源:岳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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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重大项目代办制。项目责任单位要收集项目审批手续的代办需求,报市项目办综合后,交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依类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提高代办工作效率,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切实消除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挂号、在部门单位办事的“体外循环”现象。
二是公安挂牌保护制。对建设环境不优的重点项目,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实行挂牌服务、重点保护,依法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公安派出所在项目建设环境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由市重点项目公安值勤室加强督促检查。
三是三方联席会议制。以项目责任单位为召集人,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三方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通报进度,主动交流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协调重大项目建设问题。
四是项目预警报告制。坚持“一事一预警”原则,由市项目办对工作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工程进展不快的项目实行预警,并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接到预警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的人为因素发生。
五是解难挂号销号制。由责任单位定期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搜集汇总,并报市项目办登记。市项目办依据问题性质分别向对应职能部门交办,规定办结时限,进行“挂号”管理。对已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受理单位及时出具请求“销号”的书面报告,由项目业主或项目责任单位签署满意意见后,再报市项目办予以“销号”。(湖南岳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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