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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6-10 11:10 来源:湖南卫生信息网

 

由于历史原因,株洲市工矿医院数量多,且“小而全”,普通医疗资源过剩,而优质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2004年以来,株洲市有19家企业医院相继进行了改制。目前,株洲市有公立医院24家,其中政府办9家、学校办1家、企业办10家、委托管理4家。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株洲市按照中央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的3大领域、9项任务,结合实际情况,把解决好株洲市医疗卫生体制和促进公立医院的建设与发展,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主要问题作为改革的重点,提出了推进企业医院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革管办体制、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等重点工作任务。
一、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立医院改革,在确定为试点城市后,迅速成立了领导机构及工作班子,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阅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坚持好“四个务必”,即务必鼓起改革的勇气、务必增强创新的意识、务必坚持改革的基本原则、务必把握好各项改革的进度。市人大、市政协分管领导多次调研公立医院改革情况,营造改革氛围。受市长委托,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分别主持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单位、医院院长、医务人员代表、市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相关部门通过多次讨论会,逐步统一了公立医院改革的思想。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召开各种会议,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基数,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城市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了改革试点工作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并先后两次征求省卫生厅党组意见。在此基础上,数十易其稿,形成了《株洲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主要配套方案初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原则通过。
二、明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范围
株洲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在城区范围内实施,重点是株洲市政府举办的7家公立医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三一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三医院、市四医院)。其他10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含省属中医院、企业改制医院)、2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7家乡镇卫生院,由办医主体和所在区政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属地原则实行全行业监管。
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株洲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医改文件精神,坚持中央确定的方向和原则,结合株洲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选择了企业医院深化改革、优化医疗配置、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内部运行机制、财政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突破,具体任务是:
(一)明晰产权,深入推进企业医院改革。
2004年,株洲市有公立医院35家,床位5694张,在职职工6354人。其中企业医院19家,床位2864张,职工2907人,约占株洲市公立医院的“半壁江山”,形成了医疗资源过剩的局面。2004年以来,随着企业主辅分离,19家(除1家未改制、1家待注销外)企业医院相继进行了程度不一的改革和改制。3家医院(原铁路医院、三三一医院、湘安医院)由株洲市政府接管成为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2家医院(原二十三冶二公司职工医院、湘华机械厂医院)由区政府接管,并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家医院(原601医院、四三○医院、田心医院、株冶医院、智成博爱医院)先后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1家医院(株化医院)正在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工作;1家医院(原桥梁厂医院)实行民营托管,5家医院(原钢厂医院、洗煤厂医院、麻纺厂医院、电厂医院、湘火炬医院)改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这些企业医院在前期改革中实现了平稳过渡,为公立医院改革积累了经验。在这一轮公立医院改革中,将继续深化企业医院改革改制工作,切实解决好企业医院改制后土地、人员身份关系不清,注册登记混乱等问题,真正做到产权明晰、注册规范、管理有序。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对基础较好且特色明显的企业医院引导走专科特色道路,或鼓励实施区域整合和专科整合,成为公立医院的有益补充。对办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企业医院,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财、物、药房相对独立,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二是属地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由所在区政府管理。
(二)优化配置,科学构建三级医疗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以突出“大专科、小综合”特色的二级医院为支撑、以代表最高医疗服务水平的三级医院为龙头的城区“宝塔型”三级医疗服务体系。通过资源整合、转型改制,合理设置城区医疗机构。其中,市一医院搬迁市中心医院后,市妇幼保健院、市四医院搬迁市一医院原址进行整合,组建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医院;整合精神病科、传染病,做大做强专科特色。建立市级临床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探索洗涤中心、耗材配送中心的建立,减少基础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重复投入和浪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以社区首诊引导机制、双向转诊、对口支援为核心建立分级医疗制度和密切协作机制;通过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强化政策支持,引导病人自觉向基层医疗机构分流,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三)明确责权,改革公立医院管办体制。
按照协调、统一、高效的要求,株洲市目前正转变由组织编制人事部门管“人”、财政部门管“钱”(2005年后市级财政资金实行直拨)、国资部门管“物”、卫生部门管“事”的格局,成立了株洲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实行全行业依法监督管理,履行政府管医职能。建立以理事会、院务会、监事会为架构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管办责任,强化院长的经营管理和职责,完善医院的监督机制,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四)效率优先,完善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株洲市以编制总额管理、全员合同管理、绩效考核等为手段,改革人事分配制度;以提高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患者)满意度、降低医疗费用(“三提高一降低”)等为重点,提升医疗整体水平;以试行总会计师制度、推行全成本核算为途径,强化医院财务管理;以加强人才培训等为抓手,提高医务人员队伍素质。
(五)多措并举,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对市属公立医院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培训给予补助。在原有财政投入基数的基础上,确保每年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增长幅度。按照“四提高两改革”的原则,在严格基本医疗保险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医保基金结算办法,完善医保基金付费制度,引进协商谈判机制,提高公立医院的医保基金总额,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付比例,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报销比例,提高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的支付比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不断提高居民的受益度。探索大病救助和商业保险公司举办补充医疗保险的惠民办法,缓解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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