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出台四条禁令确保“廉”“节”端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6-12 16:09
来源:双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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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即将来临,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杜绝奢侈浪费事件发生,近日,双牌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四条禁令,确保全县党员干部度过一个廉洁、节约的“端午节”。
一是严禁用公款旅游。该县规定,“端午”假期期间,任何单位不准用公款组织职工旅游,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外出考察学习为名公款旅游;严禁参加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费用的旅游及变相旅游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吃喝娱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借节日之机以聚餐形式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借口用公款互相宴请;严禁用公款举行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三是严禁滥发补贴或消费券。任何单位不得在节日期间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及消费券(卡)。四是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车垂钓、游玩、进行非公务走访;严禁用公车接送外地就学子女;严禁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活动。
为确保全县各单位和党员干部令行禁止,该县纪委监察局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抽选出30人,组成了10个督查小组,将在“端午”期间对各单位各部门及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双纪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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