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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警务督察工作(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6-17 10:19 来源:湘警网

 

 

 

    6月12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李江,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唐中元,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胡旭曦,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杜亚玲,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谭和平等厅领导在公安厅党委会议室专题听取警务督察工作汇报。
  
    警务督察处处长赖团辉全面汇报了督察处新班子成立一年来全省警务督察工作在大督察格局形成、督察权威确立、督察成果转化、督察队伍自身建设和发展势头等方面产生的深刻变化,以及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提请公安厅党委研究解决的有关事项。李江书记等厅领导高度评价了全省警务督察工作在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推动党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落实、推动警民和谐关系构建等方面发挥的特殊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在延伸督察触角、拓展督察领域、突出督察重点、创新督察机制、加强惩防结合和专群结合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李江书记指出,督察处在过去成绩的基础上又有了长足进步,督察理念更新,督察力度更大,发现问题更多,督察效果更好,有效解决了公安队伍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普遍认可。督察处班子团结,队伍和谐,督察民警敬业奉献,应予充分肯定。
  李江书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督察部门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的力度。为期半年的派驻督察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要看到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时间长,积重难返,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完全解决,决不能沾沾自喜,轻言胜利,必须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防止问题反弹。二是要紧跟形势调整督察工作的重点。公安厅党委从厅机关抽调50名民警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督察行动,是在当时队伍违法违纪非常突出的情况下采取的非常举措。在当前警风警纪明显好转的形势下,督察工作重心要相应地作出调整,在继续抓好纪律作风督察的同时,将公安部和公安厅党委部署的中心工作纳入督察范围,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重点督察。公安厅党委将会适时下达新的督察任务。三是要充分发挥全省督察队伍的职能作用。将市、县两级督察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作为督察处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调动基层督察队伍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县级督察部门受警力、编制、机构的影响,督察警力不足,要立足实际,充分整合和使用好纪检、督察、政工、审计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督察职能作用。四是要不断创新督察工作方式方法。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在调整督察工作内容的同时,不断探索改进督察工作方法。对过去实践证明好的督察方法要继续坚持,对不适应的要加以改进,不能一成不变,进一步提高督察工作效能。
  会议还对督察处提请解决的事项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一是建立派驻督察长效机制。再从公安厅属单位选派20名民警组成4个派驻督察队常年开展派驻督察,并对在前段参与派驻督察行动中表现突出的民警进行表彰奖励。二是同意警务督察处改建为警务督察总队,请政治部报省编办审批。三是落实督察民警“优来高走”问题。今后考虑在非领导职务任用上予以倾斜,并对在督察岗位工作较长时间的民警实行轮岗交流,落实督察民警“优来优走”、“优进高出”,保持督察队伍的弹性和活力。四是督察处不参与厅属单位精细化年度测评,工作绩效由公安厅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共同评定,以利于大胆开展同级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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