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创新征管模式堵塞防腐漏洞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6-17 15:57
来源:嘉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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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近年来,嘉禾县从整合征管资源入手,不断加强部门配合,统一征管模式,强化工作责任,全面推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了“部门联动、网络监控、项目跟踪、先税后证、有责必究”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新格局,房地产税收征管逐渐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廉政化的良性轨道。
一是推行网络管理,实现信息资料共享。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发安装“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综合管理软件”,建立了财政、地税、房产、建设、国土资源等五部门计算机一体化网络。该网络以网络控税、先税后证、信息共享、票据统管为核心,所有房地产业务信息,都必须通过网络传输到地税局进行按实征税后,才可以办理相关证照。在具体操作中,国土、房产、建设等主管部门先将需办理的房地产事项登记备案,并将相关涉税信息数据录入管理软件,通过网络传送到地税部门,地税部门按照接收的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数据,建立相应的税源台帐和征管台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监控、层层把关,从而使房地产税收管理达到了项目跟踪、动态管理的目的。
二是严格先税后证,建立部门互动机制。通过信息系统平台的业务流程设计,各个部门在房地产业务审批、证件办理时,凡是发生房地产税收的业务,均需要税收征管部门的征税或免税认证后,才可以办理相关业务。未通过认证的均不能通过房地产一体化信息平台打印证件或办理相关业务审批。杜绝了人为因素导致的偷税、漏税现象。如: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有效登记时,应在纳税人出具相应的完税、免税(或依法不予征税)证明后,办证审批表中必须先加盖地税、财政完税检验章后方可办理土地权属有效登记手续。房产部门在办理所有房产所有权登记前,要严格审查当事人相关涉税事项,办证审批表中必须先加盖地税、财政完税检验章后再审批办证。建设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办证审批表中必须先加盖地税、财政完税检验章后再审批办证。
三是及时查漏补缺,确保税收足额入库。坚持实行“征、管、查”三分离的原则,加强部门相互监督制约,税后严格实行查漏补缺。对部门间的房产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各部门没有严格按先税后证的规定办理,或因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造成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并按责任状的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偷逃税收行为,促使流失税收尽快入库。以责任状的形式,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权、利”,经常开展房地产税收征管联合执法督查,发现职能部门未能尽职造成税收流失的,县政府向相关责任部门追缴少征税款,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处以少征税款三倍的罚款,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而确保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规范、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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