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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先批、再支,后审”制严控招待费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桂东县纪委

    今年以来,郴州市桂东县为加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管理,切实抓好厉行节约治“奢”工作,该县对接待费用实行“先报批,再开支,后审计”制度。制度规定:各单位的接待费用实行年度总量限额,年初由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控制支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单位当年度的接待费用控制数,各单位与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县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接待费用支出进行把关;对向上争资立项等大额度接待支出实行“先报批,再开支,后审计”的审批程序,要求一次性支出3万元以内的报分管县领导审批,3-5万的由常务副县长审批,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告县委书记或县长。
    同时,该县对各单位的接待费用还实行“黄牌”警告和跟踪检查,县会计核算中心对年内接待费报帐接近控制数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县纪委、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将对各单位的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未实现控控制目标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且,对超过控制数的支出,按实际发生额的20%征收政府调节资金。 (陈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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