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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现场会(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湖南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现场会议

(湖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现场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作重要讲话)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作重要讲话)

(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宣读《湖南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蒋作斌介绍省发改委制度建设工作情况)

(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唐会忠介绍省审计厅制度建设工作情况)

(会议现场)

 


    6月19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在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召开全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现场会议,动员全省各级各部门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和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清理职权依据、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开展绩效评估和查究问责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省政协副主席石玉珍出席会议。省发改委、省审计厅介绍了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工作经验。各市州、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负责同志等200多人参加会议。
    许云昭指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是今年湖南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重中之重;是提高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湖南长远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题中之义。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加强政权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许云昭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权力分解、责权统一、监管分离、相互制约、公开透明、集体决策、违责必究的指导思想,按照清理职权依据、查找权力风险点、编制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等步骤和方法,到今年年底初步构建起具有我省特色的配制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实现权力配置科学化、裁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操作公开化、运行网络化。一是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要着力解决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少制约的问题,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二是最大限度压缩裁量权空间。要按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科学制定裁量权标准和阶次,最大限度的压缩裁量权空间,变主观自由裁量为以制度为准绳的客观裁量。三是科学设定行权程序。要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对权力要设定简便、严密的程序,在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中引入网上申报、接办分离、内部制约、并联审批、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听证、公示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和手段。四是要突出高效便民。通过清权、确权、分权,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等措施,实现审批流程最简、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最方便。五是实现全程公开透明。要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行权事项制度、实施和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尤其是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安排、行政许可办理、政府采购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布,接收群众的监督。六是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用现代科学手段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把电子政务作为执行制度的有效载体,科学设计电子政务的流程和电子监察的节点,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最终实现权力在网络上运行,监督在网络上执行、绩效评估在网络上自动生成。
    许云昭强调,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要 “一把手”抓、抓好“一把手”,要抓住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以突破重点、难点来带动制度建设的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制度对“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的保障作用;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提高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相结合,推动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推进科学跨越、富民强省。
    会议要求,2011年2月底之前,全省各市州、省直机关各单位都要完成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制定、汇编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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