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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城处处涌廉潮——湘潭市多形式广角度学习贯彻《廉政准则》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05 10:45 来源:湘潭市纪委

 

莲城处处涌廉潮
湘潭市多形式广角度学习贯彻《廉政准则》
 
在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之际,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就如何宣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推进廉政建设,为湘潭市党员领导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党课。报告会后举行了由全市二十余个单位参加的湘潭市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文艺调演。这是该市组织开展的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系列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今年年初《廉政准则》颁布实施以来,湘潭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在莲城上下掀起了“学准则、讲廉洁”的热潮。
重结合:为有源头活水来
中央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后,湘潭市迅速作出具体部署,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准则》的宣传和学习,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市委“两转变一增强”作风建设的要求,狠抓干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整治机关工作纪律,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各顶工作的落实。对照《廉政准则》的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和督查考核,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形成干事业、抓落实、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湘潭市纪委出台了《关于巩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加强自身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开展“两转一增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学习《廉政准则》,开展“两转一增强”活动为契机,构建有利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干事创业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该市各级各部门注重将学习《廉政准则》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在加大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监督检查的过程中,采取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单位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充分依靠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在效果的反馈上,将认真开展宣传教育与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求实效:千树万树梨花开
在组织开展《廉政准则》宣传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湘潭市各级党组织不断创新形式、改进方法,在做好组织发动、开展集中学习、举办知识抢答赛、开设专题讲座等“常规动作”的同时,注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自选动作”,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
湘潭市纪委为全市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发放《廉政准则》手册,并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备了《廉政准则》和《释义》为县市区纪委配发了《廉政准则》学习光盘,共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放学习资料10000余份。在《湘潭日报》和“湘潭廉政”网开设了“学准则,讲廉洁”专栏,对在学习《准则》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进行跟踪报道。将《廉政准则》列入全市各级党校主体班的教学计划,纳入2010年度各级干部培训内容。湘潭市委组织部将《廉政准则》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
湘潭县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主线,组织开展“一堂县委书记主讲的党风廉政课、一次廉洁从政理论研讨征文、一个廉政文化专栏、一次面对面的警示教育、一场廉政电影、一期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班、一台廉政文艺节目、一次反腐倡廉教育展览”的“八个一”主题宣教活动,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湘乡市将《廉政准则》中的“8个严禁、52个不准”纳入科级干部夜访夜谈内容。谈话地点由过去的家庭谈话延伸为工地谈话、单位谈话、会议或学习集中谈话等;雨湖区利用“廉政短信平台”,每周向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各行政村、社区主任)发送一条《廉政准则》中规定的“不准”,计划到明年的5月,将52条“不准”系统地发送一遍;岳塘区开辟学习活动宣传专栏,在《岳塘工作》、《岳塘纪检监察动态》等内部刊物上开设报道专栏和理论专题。在岳塘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页,介绍《廉政准则》有关条款及其释义,宣传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登载有关理论调研文章;湘潭市市直机关工委在组织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中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在党务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中集中学习《廉政准则》,在党组织“三会一课” 中安排学习《廉政准则》,拓展了学习《廉政准则》的载体;湘潭市国税局开展了以读一遍《廉政准则》、谈一次心得体会、作一次自我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今年5月定为“《廉政准则》集中学习月”,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为干部职工详细解读“8个严禁52个不准”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党政纪处分条款;湘潭市广电局机关在“七一”前夕开展以学习《廉政准则》为主题的文艺汇演,19个支部共演出了18个节目,节目形式丰富多彩,既有诗朗诵、歌舞、合唱、独唱,又有快板、小品等,参加演出的有20多岁的青年党员,也有70多岁的离退休老同志;湖南理工职院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营造出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湘潭钢铁公司针对职工特别是关键敏感岗位的职工日益关注如何廉洁从业及怎样构建终身职业安全的情况,及时送课到基层单位,适时提供廉洁从业的“战略”导向与“战术”指导,深受基层欢迎。
动真招:不信东风唤不回
   为使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真正取得实效,湘潭市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内容,并把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准则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湘潭市纪委今年将对33家市直部门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民主测评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评议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得分排名末位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在全市通报,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单位的党政正职要实行行政问责。同时,市纪委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各级各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对照检查从政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现象的发生,真正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引向深入。各县市区、市直单位、重点企业和大中专院校主动为自己加压,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力措施,促进了我市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不断提升。
    湘潭县委常委会坚持做到“五个带头”,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长工作时间不在岗,被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县直机关一单位在为企业审批过程中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当事的2名工作人员被诫勉谈话。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守工作纪律、不遵纪守法、不遵守规定、工作效能不高、不讲社会诚信的14名干部在全县干部作风讲评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其中撤职1人,免职7人;韶山市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流程管理和监督实施细则》,结合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教育普及,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结合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免的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积极完善干部人事选任制度;湘潭市商务局成立财务审计组,对已改制企业进行回头审计,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湘潭市规划局对二十个项目业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规划所、社区等进行大走访,共发放民意调查表200份,征求意见和建议20余条。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归类、及时研究和及时整改;湘潭市公路局推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制度,实施任前廉政谈话,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和民主监督,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湖南有色氟化学公司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中开展了廉政承诺活动,每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都做出廉政承诺,并在报纸、电视上公开,接受职工家属的监督,真正使学习《廉政准则》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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