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推行“村级零接待”半年节约开支45万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06 11:19
来源:新宁县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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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三农”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投入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资金逐年增多,水涨般高的村级接待费导致农村群众信访多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衍成农村滋生财务腐败的温床,一直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热点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今年初,新宁县纪委以厉行节约为抓手,在全县477个行政村严明三条规定,强力推行村级“零接待”制度。
一是全县各行政村迎接上级各项检查、调研、考察时,一律不得发工作烟,中餐不得饮酒,不得赠送土特产或礼品,不得报销娱乐消费发票;二是各县直和驻县市管单位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因特殊情况需在行政村就餐的,由村支两委按10元每人每餐的标准进行接待,严禁超标准接待,工作人员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后回单位报销;三是各乡镇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镇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等为成员的村级“零招待”制度监督小组。凡行政村上报的原始发票,首先由村级纪检委员初审盖村级财务会审章,再由经管站长和财政所长复核,最后交由乡镇纪委书记审定。凡发现有招待费票据,一律退回不予报账,并暂停该行政村各项资金拨付。
为确保该制度执行落实,该县纪委将村级“零招待”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实行“责任双追究”机制。即凡发现一次接待费票据的,由乡镇经管站全额追补,取消该乡镇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凡发现三次以上的接待费票据的,对该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对接待对象进行责任追究,情节轻微的由接待对象全额补偿,并取消该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近半年来,该县共拒付村级招待费票据106张,金额3.1万元,对30多名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接受村级接待的9家县直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全县村级接待费较去年同期下降93.6%,共节约开支45.3万元。(赵满红 邓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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