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四措并举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07 15:37
来源:永兴县纪委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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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把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运行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途径,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从信息公开、项目备案、社会监督、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完善措施,确保今年上半年全县未发生一起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严格实行强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在强农惠农资金正式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通知、电视公告等方式,在项目区内向群众公开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和金额、项目安排、项目实施单位等有关信息。项目实施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二是严格实行资金备案制度。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强农惠农资金正式拨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经县财政局审核认可后报县纠风办、县减负办备案,并分别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三是建立村级监督信息员制度。各乡镇每个行政村都明确了1名兼职监督信息员,及时了解、收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等信息,并及时向县纠风办反映。四是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纠风办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减负、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为成员,建立起日常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长效机制,及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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