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株洲县三项措施杜绝“官中介”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07 15:38 来源:株洲县纪委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服务和收费等行为,株洲县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分离。
一是严格标准。要求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做到组织、工作、经济、场所“四分开”。组织分开,就是要求做到机构不挂靠、干部不挂职、人员不挂编“三不挂”;工作分开,就是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不再履行任何行政职能,政府部门不再为其招揽业务或干预其执业;经济分开,就是要做到财产和财务分开,政府部门不再是协会、中介组织的投资者,不再以任何形式从协会、中介组织获得利益;场所分开,就是要求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不再提供或租借给协会、中介组织作为执业场所。
二是严格审查。通过资质年审、企业年检、专项检查等方式,认真审查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资质条件和“四分开”情况。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求其停业整顿;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和营业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严肃查处。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对所属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县纠风办对经营状况良好,但组织、工作、经济尚未分开的协会、中介组织,要求其限期分离;对已不开展相关业务的协会、中介组织,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手续;对场所未分开的,勒令其在限定时间搬离政府部门办公场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