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三制”“三监督”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桃江县纪委执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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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序运行,桃江县从资金流向、项目进度、部门监督三个方面营造专项资金立体监管网。
一是实行资金流向备案制,实现工程纵向监督。工程建设资金坚持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国库集中支付或财政专户支付的管理原则,并由县财政局在项目动工前,及时将资金预算报县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每季度将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资金剩余情况抄送县监察局。
二是实行工程进度报告制,实现工程全程监督。对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进度报告制,各项目法人如实提供工程的进度情况,分别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监察局等监督部门。
三是实行监管部门横向联动制,实现工程联合监督。县财政、监察、审计和业务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中实行联合监督,突出 “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定期工作报告。业务主管部门每月通报上月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财政、审计机关每月通报检查情况。二是坚持案件线索移交、通报。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书面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坚持信息反馈。涉及专项资金的绩效检查报告、监察报告、审计报告和其他检查报告或决定,相互抄送,资源共享。(文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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