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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交警聘请四方代表加强警风警纪监督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12 11:10 来源:石门县纪委办公室

 

    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聘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乡村群众等四个方面代表共13人,担任警风警纪监督员,对全县交警执法人员有关情况开展义务监督。
    监督员的监督范围主要包括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是否得当、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规范、警容仪表和执勤风纪是否符合公安部有关规定和《执勤执法规范手册》的要求等内容。
    为使监督产生实效,交警大队加强了对监督意见的办理。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各股室、各中队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处理和答复,对阻挠监督员监督或对监督员打击报复的,大队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今年来,全队共主动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12件次,15人岗位津贴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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