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寓惩防体系建设于经济社会发展中

“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以制约监督权力为核心、以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运用为保障”,2003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始终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工作中,着力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惩防体系框架,不断强化科学谋划、系统构建和综合治理的措施,有效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为繁荣当地各项事业、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度一再攀升。
科学谋划,明确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责任
2003年12月,苏州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两个率先”顺利实现的决定》,率先围绕体制、机制、制度探索惩防体系建设。2005年3月,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系统、规范地提出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2008年5月,出台了《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具体地提出了惩防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与阶段性任务,实施了动态化、科学化管理。
为确保惩防体系建设责任落实,苏州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到市和县(市、区)、机关部门单位、城乡基层、新经济领域4大板块。该市专门成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的惩防体系工作机制。仅2009年,该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对惩防体系建设作出批示30余次。
苏州市惩防体系建设25个牵头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特点,认真履行主抓职责,联合133个协办单位制定并落实了53项具体措施,总体上形成了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态势。该市纪委协助市委、市政府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各个阶段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协调体系建设具体事项和环节。
根据惩防体系建设不同阶段的任务要求和内容,苏州市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指导惩防体系建设,以科学的方法和措施,实施动态化、科学化管理。借鉴“任务管理”理念,围绕惩防体系建设计划、实施、评估和改进,制定出了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提出了任务完成的时限和标准,强化动态管理的方法和程序,落实持续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借鉴“项目管理”理念,以制约和规范公权运行为核心,每年落实一批惩防体系重点工作项目,强化分权制约、流程制约。借鉴“风险管理”理念,把排查、防范、控制、处置廉政风险的要求融入到各级各部门日常管理和执纪执法之中,突出惩防体系建设的全员参与和全面覆盖。借鉴“绩效管理”理念,及时印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成效评估指标》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目标标准和评估内容》,以发现问题为切入点,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持续改进为基础,科学、动态地监测体系任务落实。
系统构建,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按照整体构建制度化、制度落实项目化、项目推进责任化的工作思路,苏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将制度创新的主线贯穿于构建惩防体系框架五大机制实体之中,先后出台3个惩防体系建设规划性文件,各牵头单位出台310个重点项目的部署性文件,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修订完善了1164项权力运行制度和规程,整体推进惩防体系立体式、全方位的基本框架。
在完善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方面,该市出台了《建立和健全县以上党委学习中心组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苏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牵头单位制定了11项廉政教育专项工作意见,并每年下发《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意见》。2009年,该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1240场次、参加人数34.5万人次。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到各项制度规范之中,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
在完善改革推进机制方面,截至目前,苏州市围绕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投资、干部人事、司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国有资产监管等改革,建立健全各类反腐倡廉制度63项,有力保证了行政审批项目“两集中两到位”,推进了第四轮“项目审批提速”。针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批租等方面的源头治理,强化重点建设工程“效廉”双控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预警。
在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方面,围绕发展党内民主、强化权力监控,苏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苏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法制办等单位出台了101项权力监督制度规程,不断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坚持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当前的一项基本施政制度,目前,苏州市依托行政权力电子综合监察平台,实现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运行情况的实时监察,率先实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行政权力事项和网上行政监察”三个全覆盖。
在完善纠风提效机制方面,苏州市坚持向作风建设要执行力,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苏州市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工作效能的若干意见》《苏州市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等71项制度,强化“以效能促廉政、以廉政提效能”的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效能提速,旗帜鲜明地向慢作为、不作为“亮剑”,向低效率、低效能“开刀”。
在完善查处腐败惩戒机制方面,苏州市坚持从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和部署从严治腐工作。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法纪、经济、政治和社会效应的统一,提高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案件查办制度,强化协同办案合力,提高办案综合效果。2004年1月至2010年4月,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案件4289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62亿元。
多措并举,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保障
六年来,苏州市始终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作为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具体要求、作为考核评估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科技、法纪、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等多种手段,保障体系建设连贯有序地开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每年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廉双述的重要内容,与党政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对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不力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进展迟滞的单位和部门,通过情况通报、诫勉谈话、函询等手段加以督促。
苏州市坚持把信息化技术手段融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提高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将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移植到计算机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使惩防体系建设每项任务有落实、每个工作有监督、每个成效有考核。依托业务管理信息技术平台,不断强化对制度规程的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如财政部门启用了“金财工程”管理软件,住建部门开发了“商品房网上预售管理系统”,公安部门启用了出入境、交巡警、治安等管理软件等。大力推进党务公开网络化建设,创设党内民主监督新方式,该市累计开通党务信息公开网837个;开发因公出国(境)管理软件系统,对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管理进行联动审核和流程监控;开发公车管理GPS监控平台,对公务车使用进行全天候监控等。
苏州市委每年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署开展惩防体系督查工作,围绕惩防体系建设6类86项工作指标,实行动态检查和定期考核评估相结合,及时收集、分析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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