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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查获“小金库”违纪资金55万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13 09:22 来源:怀化市纪委办公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小金库”的滋生蔓延,今年来,怀化市洪江市通过加强离任审计、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财务监管、加大查处力度等措施,查处私设小金库单位3个,涉及资金55万元。
一是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离任审计。该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加强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并做到四查四看:即查在任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看有无乱收费行为;查收费管理情况,看有无私设“小金库”行为;查集体财产管理,看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情况;查个人使用公物,看有无按规定管理移交。同时,把帐内审计与帐外调查相结合,今年来该市先后对5名正科级干部进行离任审计。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作。该市要求所有收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定期将收费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述职述廉制度,让“一把手”真正担负“一岗双责”。此外,加强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职责监管,使其管好自己手中的财务账目,坚决杜绝财务管理混乱、发票管理失控、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发生。三是加强财务审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该市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和政策,把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之中,并改革和扩大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凡是能够实行“收缴分离”的非税收入,一律采取“单位开票、银行代收、收入直缴(直接上交财政专户或国库)”的方式收取,所有的收费都不能由本部门直接收取。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察局不仅对有据可查的账目进行监督检查,而且深挖细查可能私设“小金库”的线索,对那些管理环节较繁杂的单位,如代收代办的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具有双重或多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会计委派制,减少这些部门和单位的“主官”对财务人员的干扰。四是从严查处、鼓励群众举报。该市对治理“小金库”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压案不报、突击花钱、销毁证据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公开曝光,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今年以来该市查处市林业局林政股、市一人民医院、市农机局采取收入不开票、收取赞助费、规费收入抵扣消费开支、虚开发票套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55万元,对所在单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免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同时,该市纪委、监察局在洪江市廉政网、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等媒介公示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按一定比例兑现奖励。(吴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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