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保靖县四措全力保障抗洪救灾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19 10:59
来源:保靖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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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以来,保靖县纪委针对连降暴雨、防汛抗洪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及时采取四项措施,全力组织发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抗洪救灾,促进了全县抗洪救灾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救灾物资发放到位。
一是下发文件,确保领导到位。五月初,县纪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抗洪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保纪发[2010]3号),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成立抗洪救灾领导班子,加强对抗洪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作战。同时,规定广大党员干部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到“三必须”: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格24小时值班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紧急事件。对因违反“三必须”瞒报、漏报、迟报重大险情及事件苗头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组建队伍,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县纪委实行一名常委负责一个片区带一支队伍工作责任制,将全县21名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203名村纪检委员组成4支抗洪救灾工作队伍,深入到各乡镇各村参与抗洪救灾战斗,并明确要求每名村纪检委员当好信息员、抢险员和监督员,在第一时间将灾情上报,在最快的时间投入到当地救灾工作中去,时时监督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
三是组织督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针对县委、政府作出的抗洪救灾要求,县纪委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防汛办,于5月上旬开始,分成四个组深入到各乡镇各村开展督查,督促各乡镇各村制定了应急预案,落实了抗洪救灾值班责任人员,明确了工作责任和措施。目前,全县已在16个乡镇196个行政村成立了200支共4000乡村干部和民兵组成的防汛突击先锋队,落实了12艘冲锋舟和40余台专用车辆、100套救生衣,2万多条防汛抗洪编织袋,以及足够的铁锹、镐、帐篷等,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防汛救灾保障体系。同时,已对20余座中小型水库进行了排查和加固,建立了防汛救灾应急档案和应急措施,落实了防守人员,筑牢了抗洪防汛“安全墙”。
四是开展财务监察,确保抗洪抢险资金发放到位。县纪委派出财务监察工作组,深入到相关乡镇和县直单位,采取查阅财务、走访群众、报送统计名册和报表等方式,对各级政府调拨和各方面捐赠的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监管,确保及时用于抗洪抢险救灾。对抗洪抢险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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