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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出台《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岳阳市纪委

 

 
近日,岳阳市纪委印发《中央、省驻岳企业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市25家中央、省驻岳企业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中央、省驻岳企业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委和经营管理班子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情况、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情况、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和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等。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承担考核的日常工作。考核采取自查自评、实地考核、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工作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根据企业类别,按得分高低排名,共评选5个先进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同时,将考核结果向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反馈。考核总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合格单位。(夏卫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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