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采取三大措施强力推进问责监督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岳阳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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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责氛围在推进中营造
领导高度重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问责工作得以强力推进的根本保证。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问责工作看得重、盯得紧、要求高,市委书记易炼红多次对全市问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对于无为或失职干部,不管他过去功劳有多大,现在地位有多高,后面背景有多复杂,我们都将问责到底”,并勉励从事问责工作的干部,“不要怕受委屈、不要怕受指责,要坚持原则、严格问责,市委作你们的坚强后盾”。机构逐步健全。2005年8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5月,市委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设立副处级问责机构。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全市领导干部问责的工作机构。办公室下设投诉受理中心、宣传综合组和协调处理组,负责市管干部的问责事项和重大、典型案件直接启动问责程序。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也都相应建立了问责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了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从事问责工作,全市基本形成了整体联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问责工作网络体系,问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操作日趋规范。市委问责办先后制订了《问责案件办理具体操作流程》等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坚持对从事问责工作的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将问责工作制度体系汇编成《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工作手册》,发放给各级问责工作人员,确保从事问责工作的干部更加全面系统了解问责工作的内容、规定、程序和方法。同时,由市委问责办牵头,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活动,让干部在做中学,在学中思,从事问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领导高度重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问责工作得以强力推进的根本保证。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问责工作看得重、盯得紧、要求高,市委书记易炼红多次对全市问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对于无为或失职干部,不管他过去功劳有多大,现在地位有多高,后面背景有多复杂,我们都将问责到底”,并勉励从事问责工作的干部,“不要怕受委屈、不要怕受指责,要坚持原则、严格问责,市委作你们的坚强后盾”。机构逐步健全。2005年8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5月,市委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设立副处级问责机构。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全市领导干部问责的工作机构。办公室下设投诉受理中心、宣传综合组和协调处理组,负责市管干部的问责事项和重大、典型案件直接启动问责程序。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也都相应建立了问责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了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从事问责工作,全市基本形成了整体联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问责工作网络体系,问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操作日趋规范。市委问责办先后制订了《问责案件办理具体操作流程》等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坚持对从事问责工作的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将问责工作制度体系汇编成《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工作手册》,发放给各级问责工作人员,确保从事问责工作的干部更加全面系统了解问责工作的内容、规定、程序和方法。同时,由市委问责办牵头,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活动,让干部在做中学,在学中思,从事问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 、问责举措在探索中完善
在强力推进问责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健全问责制度为基础,注重突出问责重点和发挥问责制度惩教结合的作用,注重在探索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举措。一是健全问责制度。推进问责监督,必须把健全制度作为重要保障和基础环节,在建立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市委、市政府早在2005年就制定出台了《问责办法(试行)》。其后,又结合工作实践相继推出了《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换状态就换人”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庸懒表现挂号销号制度(试行)》,使“不换状态就换人”、“庸懒表现挂号销号制度”与“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形成“三剑合璧”之势,剑锋直指那些懒散、平庸、无为、坏事的干部。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在认真总结“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实施五年来的经验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正式出台《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确保了“有错与无为问责制”与时俱进,发挥实效。二是突出问责重点。5年来,问责工作紧紧围绕“强化责任、激发活力、提高效能”的目的,坚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问责。我们把群众意见作为启动问责的“第一信号”,把实施问责与解决群众困难、理顺群众情绪结合起来,围绕“三乱”现象、干部作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问责,使“问责制度”成为推动各级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有力武器。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抓问责。我们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执法对象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破坏党委政府形象的问题严肃问责,通过狠抓一批典型案例,严厉问责,公开曝光,达到了“处理一事、警示一方,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围绕中心工作任务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抓问责。只有自觉服务于中心工作,问责才会更加主动,更加富有成效,才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近年来,我们围绕企业改制、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创”提质等全市中心工作开展问责,有力推动了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和其他中心任务的完成。三是注重惩教结合。问责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方面,问责的一系列制度是严肃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有错与无为的干部必须承担责任。但另一方面,一次问责并不等于对干部的全盘否定,它更多的应是发挥“催马鞭”的作用,催生干部干事创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实施“有错与无为问责制”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问责制度的教育警醒作用与鞭策惩戒作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看待。对于工作失职的干部,既要在问责时坚持“有错必罚、无为必究”的原则,绝不姑息迁就;又要在问责后关注被问责干部的动态,针对其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干部及时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做到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警示干部,引以为戒。
在强力推进问责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健全问责制度为基础,注重突出问责重点和发挥问责制度惩教结合的作用,注重在探索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举措。一是健全问责制度。推进问责监督,必须把健全制度作为重要保障和基础环节,在建立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市委、市政府早在2005年就制定出台了《问责办法(试行)》。其后,又结合工作实践相继推出了《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换状态就换人”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庸懒表现挂号销号制度(试行)》,使“不换状态就换人”、“庸懒表现挂号销号制度”与“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形成“三剑合璧”之势,剑锋直指那些懒散、平庸、无为、坏事的干部。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在认真总结“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实施五年来的经验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正式出台《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确保了“有错与无为问责制”与时俱进,发挥实效。二是突出问责重点。5年来,问责工作紧紧围绕“强化责任、激发活力、提高效能”的目的,坚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问责。我们把群众意见作为启动问责的“第一信号”,把实施问责与解决群众困难、理顺群众情绪结合起来,围绕“三乱”现象、干部作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问责,使“问责制度”成为推动各级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有力武器。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抓问责。我们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执法对象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破坏党委政府形象的问题严肃问责,通过狠抓一批典型案例,严厉问责,公开曝光,达到了“处理一事、警示一方,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围绕中心工作任务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抓问责。只有自觉服务于中心工作,问责才会更加主动,更加富有成效,才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近年来,我们围绕企业改制、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创”提质等全市中心工作开展问责,有力推动了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和其他中心任务的完成。三是注重惩教结合。问责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方面,问责的一系列制度是严肃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有错与无为的干部必须承担责任。但另一方面,一次问责并不等于对干部的全盘否定,它更多的应是发挥“催马鞭”的作用,催生干部干事创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实施“有错与无为问责制”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问责制度的教育警醒作用与鞭策惩戒作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看待。对于工作失职的干部,既要在问责时坚持“有错必罚、无为必究”的原则,绝不姑息迁就;又要在问责后关注被问责干部的动态,针对其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干部及时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做到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警示干部,引以为戒。
三、问责成效在实践中凸显
我们始终将“有错与无为问责制”作为强化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有力抓手,通过强力推行问责制度,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凝聚到促发展上,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功夫倾注到抓落实上,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强化了责任,干部作风不断改善。“责任比能力更重要,敬业比水平更重要”。“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实施以来,我们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造成强大声势,在全市各级干部中形成“人人都知道、个个有压力”的氛围。全市各级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主动对照问责条款进行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权力就是责任,使命如同生命”的理念进一步深深植根于每个干部的心中,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责任意识的增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明显转变。全市上下形成了领导干部勤政善政、敢抓敢管三勇于负责,各级干部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二是激发了活力,干部状态不断提升。宽容无为,干部没有压力,工作缺少动力,发展就难有活力。我市推出的“有错与无为问责制”,打破了长期以来只注重追究干部乱作为这种“显性”责任,而忽视追究以不作为、缓作为等形式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威信的“隐性”责任的状况,将纪律、法律管不到的“空白地带”用制度管束起来。通过对“无为”的内涵及表现形式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向广大干部发出鲜明的信号: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压力激发了活力。通过实施“有错与无为问责制”,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全市各级干部科学谋事干事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三是提高了效能,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既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更会导致工作效率的低下,贻误岳阳科学发展的机遇。“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实施以来,通过使干部为自己的平庸无能无为、遇事不管不问、工作消极怠慢等付出代价遭到问责,促使各级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把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到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去理顺群众情绪,到社会矛盾多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到发展速度慢的地方去探寻出路。全市上下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岳阳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极大提升。(黎罗清)
我们始终将“有错与无为问责制”作为强化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有力抓手,通过强力推行问责制度,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凝聚到促发展上,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功夫倾注到抓落实上,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强化了责任,干部作风不断改善。“责任比能力更重要,敬业比水平更重要”。“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实施以来,我们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造成强大声势,在全市各级干部中形成“人人都知道、个个有压力”的氛围。全市各级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主动对照问责条款进行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权力就是责任,使命如同生命”的理念进一步深深植根于每个干部的心中,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责任意识的增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明显转变。全市上下形成了领导干部勤政善政、敢抓敢管三勇于负责,各级干部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二是激发了活力,干部状态不断提升。宽容无为,干部没有压力,工作缺少动力,发展就难有活力。我市推出的“有错与无为问责制”,打破了长期以来只注重追究干部乱作为这种“显性”责任,而忽视追究以不作为、缓作为等形式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威信的“隐性”责任的状况,将纪律、法律管不到的“空白地带”用制度管束起来。通过对“无为”的内涵及表现形式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向广大干部发出鲜明的信号: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压力激发了活力。通过实施“有错与无为问责制”,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全市各级干部科学谋事干事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三是提高了效能,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既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更会导致工作效率的低下,贻误岳阳科学发展的机遇。“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实施以来,通过使干部为自己的平庸无能无为、遇事不管不问、工作消极怠慢等付出代价遭到问责,促使各级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把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到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去理顺群众情绪,到社会矛盾多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到发展速度慢的地方去探寻出路。全市上下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岳阳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极大提升。(黎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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