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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溆浦县纪委

 

2010年7月13日,溆浦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以河北省石家庄市“王亚丽案”为素材,就此案反映出来的现象和本质进行了专门学习。通过深入讨论和深刻剖析,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该县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和机制,用于指导以后实践。至此,“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在该县已形成经常机制,选人用人科学民主体系已基本建成。
据了解,该县在5月6日中央、省、市分别召开“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后,迅速采取了5条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即: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开展一次“回头看”、进行一次大检查、召开一次案情分析会。在前四项步骤都开展完后,于7月1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针对前期四项工作开展后发现的问题,结合“王亚丽”案情进行了比照分析,就本县以后如何抓好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行了讨论和提升,初步形成了一系列更完善的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和机制。这些更为完善的制度执行在今年的选调生安排、“三支一扶”人员的招考与安排以及县委管理干部人事调整中都有着较为全面的体现。该县县委书记李自成同志尤其强调:一是县级领导不要越权签字,不要违规签字,不要随便签字,一切严格按程序走;二是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办理人员招录、提拔任用时,要严格审查、按程序操作。(龚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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