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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公安局严肃警纪整饬警风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21 16:06 来源:洞口县公安局纪委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管理力度,推进公安机关作风建设,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洞口县公安局近日出台《洞口县公安局民警离岗学习培训暂行办法》,从细小问题抓起,严格警纪警风。
    《办法》规定,民警年内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停职检查等5种处理情形之一的,或存在劳动纪律散漫、违反警容风纪、违反交通和车辆管理规定、违反工作纪律、执行力不强、执法态度不好、接受吃请或吃拿卡要等23种轻微违规情形之一的,必须离岗学习培训一次。培训班每3个月举办1期,每期3天,全封闭进行。内容包括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学习,以及队列训练等。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作出是否上岗评议,获得同意的,方可重新上岗,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带回。
    《办法》规定,参加离岗学习培训人员,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年内若2次参加离岗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取消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当年不予提拔任用。屡教不改或性质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副科级以上单位年内有2名民警离岗学习培训的,取消该单位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向县公安局党委作出书面检讨。年内有3名以上民警离岗学习培训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单位负责人必须离岗学习培训一次。弄虚作假或故意袒护民警逃离离岗学习培训的,单位负责人也必须离岗学习培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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