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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实施“双管三制”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岳阳市纪委

 

一是实行“双管”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计划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双管”制度。各地各单位年初向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出国(境)县处级人员计划和项目,报备出国(境)科级及以下人员计划和项目,外侨办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团组、人员及项目总量;对逾期未上报计划的单位暂停审批工作。严格办理全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手续,对政审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出国(境)手续。同时,建立健全出访考察报告制度,规定考察团组回国后一个月内上交出访考察总结报告。去年以来,共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出国(境)团组12个、78人,节约资金230多万元。
二是严格执行“三制”,强化监督审查。第一,实行备案登记,强化信息报备。出台了《岳阳市国家公职人员出国(境)备案制度》,对全市国家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实行备案登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建立了全市国家公职人员相关信息库,对全市国家公职人员信息实行备案登记。全面掌控因公和因私出国(境)人员动向。坚持证照集中管理制度,因公证件回国后7天内交市外侨办统一保管或注销,因私证件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收缴统一保管。第二,实行经费事前审批,事后审核制度。将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了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对出国(境)经费进行“事前审批”,对经费来源不符合规定的团组及人员一律不得报批出国(境)任务。在事后审核报销上,建立了任务审批、经费来源审核、经费使用审计的联动机制,对出国(境)人员的任务批件、纪检监察备案表和护照等进行严格审核,堵塞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第三,实行组团招标,加强出国(境)服务机构管理引入招标机制,就因公出国(境)经办代理服务机构实施招标管理,严把资质关,确保效价比。
三是明确纪律要求,制止公款旅游。对公职人员出国(境)实行“四严禁”,即:严禁假借公务名义公费出国(境)旅游;严禁公务出访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严禁违规参加“双跨团组”出国(境);严禁因公出国(境)不按规定办理汇购和核销因私出国(境)费用。今年来,采取全面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市357名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进行了清查,对16家单位19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追缴违规费用20多万元。(夏卫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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