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国税局全面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岳阳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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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国税局出台《市国税系统税务人员执法和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
为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该局制订并全面施行了《岳阳市国税系统税务人员执法和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是:有错必究的原则、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连带追究的原则和过罚相当的原则;责任追究的主体是市、县(市、区)两级国家税务局,由政策法规和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责任追究的客体是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和涉税管理人员及相关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措施分为组织处理、经济惩戒、党纪和政纪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4大项共20小项。《办法》还明确规定了责任追究程序,分为责任追究程序的启动、责任的调查和认定、责任追究的决定和被追究人的申诉4个步骤,并全面列举了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和涉税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85种过错行为。(黎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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