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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建立受处分纪检监察干部跟踪教育制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永州市纪委

  

跟踪教育是纪检监察组织对受到轻微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的一项教育活动,为切实规范跟踪教育工作,保证跟踪教育工作效果,永州市纪委建立了对受处分纪检监察干部跟踪教育制度。对2006年以来受到轻微党纪、政纪处分处分仍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分别按照干部管理及处分审批的权限,由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会同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共同实施跟踪教育工作。
一、跟着教育的目的。针对违纪纪检监察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后,有的心理失去平衡,背上思想包袱,有很强的失落感;有的不能正视自己的错误,对组织处理有抵触情绪;有的对生活和工作失去信心,有“破罐子破摔”的悲观情绪,跟踪教育立足于从思想上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采取有利措施和有效方式解决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上的问题。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汇报,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帮助他们分析所犯错误的根源和危害,促进他们思想上转化,行动上改正,以自身的实际工作业绩赢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谅解和信任。
二、跟踪教育的具体措施。一是每月寄一份“廉文阅读”。二是逢年过节发一条“廉政信息”。三是年终送一张“廉政贺卡”。四是每半年走访一次。五是年终写一份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六是建立健全跟踪教育资料和档案,及时填写《跟踪教育卡》。在与受处分党员干部接触时,既要气氛宽松,又要坚持原则。形式上可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肯定成绩和寻找差距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跟踪教育的结果运用。对跟踪教育中能正确认识所犯错误,积极改正,表现突出的:一是有处分期的在处分期到期后及时解除处分。二是已解除处分的对那些思想认识深刻、工作表现优良的要大胆使用,不因过去的错误而影响其工作的成绩,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充分发挥其聪明才干,把惩处与教育有机地融为一体。(彭浩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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