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四项制度”确保纪律处分不打“白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江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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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为严肃执纪纪律,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从制度着手,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提高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率。
一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受处分当事人所在单位在接到处分决定(批复)后,必须及时宣布并执行,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在一个月内向批准机关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二是建立回复制度。对涉及降级的处分决定,要给工资审批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一个月内办理好受处分人员的降级手续,并填写好《处分执行回执》向批准机关回复。
三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防止脱节和遗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建立执纪监督检查制度。由县纪委牵头,组织部、人事局等部门参与,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处分决定没有到位的,责令纠正。去年1月至今年6月,该县给予违纪人员党纪政纪处分83人次,全部执行到位,纪律处分执行率达100%。 (李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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