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采购工作“分段负责制”

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是省本级唯一的非营利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近年来,根据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政府采购中心将过去参照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实行的项目负责人制(具体采购项目一个人包揽到底),改为工作流程责任制,即“分段负责制”,把采购项目具体划分为标书编制、开标管理、标后管理三个阶段。政府采购中心下设标书编制部、开标管理部、监管质审部、综合信息部、办公室五个部门,实现了编制采购文件与审核采购文件分离、标前工作人员与开标人员分离、抽取评审专家与使用分离、招标组织人员与内部监督人员分离。
为了使“分段负责制”落实到位, 2007年以来,政府采购中心研发推行了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流程OA智能办公系统,实现政府采购操作过程流水线作业。打开工作电脑,可以清晰地掌握每一个项目的进度、效率和结果。目前,政府采购中心正在开发建设网上电子化采购平台,将实现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中心等的网上零距离互动,为构筑高效、透明、便捷、廉洁的政府采购新格局提供高效平台。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先后出台了50余项制度。如,采购工作流程,将采购活动细化为42个步骤101个环节,每个环节明确了工作内容、执行标准、完成时限等。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开评标会议设置了多个影音监控装置,每个采购项目纪检部门均介入监督。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其他应当公开事项已全部在网上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从专家抽取到开评标全过程中纪检部门的零距离监督。
“分段负责制”的实行,避免了工作互相扯皮、推诿,强化了责任管理,从客观上杜绝了因工作职责无法制衡产生的腐败现象。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0多亿元,实施政府采购开评标项目2000多批次,节省财政资金3.9亿元,节省采购人的采购成本4500多万元,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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