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四突出四狠抓”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09 11:03
来源:新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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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田县纪委、新田县监察局
近年来,新田县纪委、监察局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四突出四狠抓”措施,不断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可靠”的良好形象。
一、突出以提高队伍素质为重点狠抓学习教育
结合全县干部作风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一是狠抓中心组学习,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理论学习和交流发言、专题报告、实地考察相结合,每月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出席有考勤、个人有笔记、讨论有记录。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是组织纪检干部进行创新式学习。创新学习理念和方式,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研讨相结合,积极推行“全员讲学制”和开展“案例剖析” 及“就职演说”等活动,坚持每月集中培训学习两天,每天轮流安排一人主讲,学习培训突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两个重点,坚持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业务学习贯穿其中,系统安排,内容常新。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在实践中学习,在调查研究中检验学习成效,特别是案件检查实行总结交流,每办一案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并指出整改措施,相互探讨交流办案技巧,相互促进工作开展。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干部培训教育。三年来,积极选送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27人次。每年举办一期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业务课程。同时,出台了《新田县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采取跟班等形式培训纪检干部,规定每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轮流跟班2个月,熟悉办案等业务工作,提高办案水平。四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强化,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突出以规范约束行为为重点狠抓制度建设
坚持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自律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及公务接待、小车使用管理、财务财产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切实用制度规范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一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公务活动进行规范。严格执行公务回避、公务汇报和公务回访等三项制度。规定纪检监察干部所参与执纪执法活动,与本人或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并经批准后回避,必要时,由组织指定其回避。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公务后或执行公务过程中,要按照规定,向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包括廉洁自律情况、执行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情况。实行公务回访制度,经常对纪检监察工作对象进行工作回访,了解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公务中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规范的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情况,听取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年来,对52名受处分的对象进行了回访,听取意见和建议35条。二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进行规范。下发了《湖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汇编》,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受理制度》、《工作日中餐禁酒规定》和《办案工作纪律》以及《保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用制度规范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三是对机关内部管理进行规范。建立完善了《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考勤制度》、《每天上班点名会商制度》、《各室工作一周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车辆、公务接待等事务管理规定》等十多项便于操作大家能接受的人性化制度,使机关内部管理有章可循。
三、突出以完善目标管理为重点狠抓绩效考核
为加强对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考核。一是对委局机关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特色活动的意见》等文件,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科室、到人,对机关干部职工按其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管理,并与年终奖励挂钩,与干部的提拨使用挂钩。二是完善乡镇部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考核机制。县纪委监察局每年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制定乡镇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源头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查办案件、行风建设、信访举报、信息调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对乡镇县直部门考核之中,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考核,建立了工作督查考核台帐和工作反馈机制,对领导批示件、省市纪委和县纪委常委会议安排的工作,实行跟踪督办,重点工作每月督办,对工作完成情况必须按要求进行反馈,否则,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向委局主要领导说明情况,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实行目标管理,极大地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地推进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突出以拓宽监督渠道为重点狠抓监督检查
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察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明确内部监督的对象、内容、时间和环节。一是成立内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监督检查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办公室常委、办公室主任和专职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为成员,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内部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督查工作。内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内部监督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调研。二是明确监督对象、内容和时间以及监督环节。在监督对象上,主要是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人员的监督,尤其是突出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在监督内容上,突出加强政治纪律监督、工作纪律监督和廉洁自律监督以及保密纪律等方面的监督。在监督时间上,既包括工作时间之内的监督,又包括工作时间之外的监督,把内部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在监督环节上,突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党风廉政、纠风治乱、公务员录用、干部任用等项工作和相关环节,重点加强对执纪办案工作的监督。三是健全监督网络。聘请人大、政府、审计、财政、教育、乡镇、企业及离退休干部担任特邀纪检监察员,同时,还聘请了20名秘密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执行公务中严格执纪执法情况以及生活圈、社交圈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每半年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一次监督情况,并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向他们通报前期工作情况及队伍建设情况。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实行信访受理回复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及时派专人予以调查核实,对署名举报和来访,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的情况。通过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内部监督的效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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