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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察厅不断加大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省纪委效能室
 
    7月9日,省政府召开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监察厅副厅长、省优化办主任李利君同志代表省监察厅、省优化办就如何减少企业负担和完成这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作了发言。
李利君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省监察厅、省优化办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始终坚持将减轻企业负担作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目标,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自2008年至今,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积极配合,我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省监察厅牵头组织省审改办取消、精简和下放了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179项,减幅达23%;2009年省本级下放行政许可项目74项,减幅达12%;省本级精简年检项目32项,减幅41%。2009年,省监察厅、省纠风办专门下发文件,规范对企业的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全省共减少各类评比表彰项目5762项。省优化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各地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2009年全省各级优化办开展“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活动,主动走访企业收集意见和建议5922条,解决问题6200个。省优化办通过定期不定期收集企业意见,分析归纳带普遍性问题,召开物流、人防等多部门参加的政企座谈会,集中解决了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发展环境问题。省市优化办自2004年以来,在1000多家企业建立监督测评点,一方面监督部门执法和效能的情况,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测评站、点、员反馈的信息,积极为企业解决问题。2008年6月开通全省统一的12342投诉热线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优化办共受理效能和环境方面的投诉21708件,办结率98.1%,满意率96.8%。同时,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仅2009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损害环境方面的案件562件。今年为提高各级机关服务企业的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省纪委办公厅下发《2010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安排意见》,4月1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又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周强、云昭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中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监察厅在调研基础上,还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已于6月11日下发。《意见》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具体的要求。5月省监察厅牵头召开了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座谈会议,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和印发<湖南省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7月初,省优化办还牵头组织省高级人民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0个重点涉企单位,建立了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单位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省优化办驻10个单位的联络办,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整合省直单位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力量。
李利君强调,今年专项治理方案部署了四项工作任务,其中省监察厅牵头负责清理和纠正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的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全省各级监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一次针对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的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相关部门和协会、学会、研究会按照下发的工作方案,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严格整改;同时,请企业主动反映情况,以便我们全面了解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及时纠处。二是加强重点督办。各级监察机关、优化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及时督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严肃查处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部门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都应依法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将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研究对策,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长效机制。抓紧起草出台《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办法》、《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的若干规定》等文件,为减轻企业负担提供政策支持和纪律保证。省监察厅对其他部门牵头负责的治理工作任务,将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邓逸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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