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专项检查18个单位落实不力被通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09 15:35
来源:苏仙区纪委宣教室
分享

今年6月,郴州市苏仙区纪委为全面落实中纪委[2009]9号、10号和[2010]19号文件精神,加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的区直单位开展了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月活动。一是科学规划检查内容。该区专项检查内容包涵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学习《廉政准则》情况、贯彻“五严守、五禁止”纪律要求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落实情况、排名和分工、分管工作规范情况、工作经费和待遇落实情况、办公后勤硬件“六有”达标情况,以及向村级延伸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情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强化自查自纠。在5月份,该区下发督查通知,要求各单位针对检查内容自查自纠和整改。到6月中旬全区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材料上报到区纪委。三是开展强势检查。6月下旬,区纪委分四个督查组,由副书记担任组长,各常委、室主任为成员,分片下达各单位,以听、查、看、访的形式,对各单位落实文件精神和完成督查内容指标进行考核检查。四是强化检查结果运用。该区对专项检查活动情况下发了《督查情况通报》,对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充分肯定,其中各单位60元/月纪检监察补贴全面落实,办公设施“六有”全部达标,工作经费乡镇按0.5-3万元落实,科局按需列支。对15个乡镇无办案立案件、1个单位纪委书记排名靠后、1个乡镇纪委书记未按规定参与财务审核、1个科局纪检组长兼职过多等进行了通报批评,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该区还将此次督查结果一并记入纪检监察组织创先争优和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作为评定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