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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四项责任发挥农村纪检员作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10 10:03 来源:汝城县纪委

 

汝城县四项责任发挥农村纪检员作用
 
今年,汝城县出台《汝城县村干部管理办法》,对村干部的职责、监督约束和奖励惩处进行了规范,并每村确定1-2名村干部担任纪检员对本村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纪检员主要履行四项责任:一是监督责任。审核村党务公开内容,对村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村两委会及班子成员依法办事、推行村委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级财务、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全过程参与监督村水利设施建设、实事工程建设和村公有资产出租、拍卖等活动。二是协调责任。定期排查分析所在村组的信访问题,对一些苗头性信访问题要早掌握、早疏导,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镇、村汇报。三是宣传责任。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策、决定的宣传者,特别是对镇、村一级的决策,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必须及时向村民进行解释和宣传,协助镇、村搞好稳定协调工作。四是信息责任。经常听取群众反映,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必须定期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群众对村两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村两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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