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大力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编辑:虞琛
发表时间:2010-08-12 09:43
来源:常德市纪委效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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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常德市纪委、市监察局从2009年起在全市开展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工作。他们通过科学拟订方案,强化重点督导,落实示范引导,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他们的做法主要是:
1、全面清权,科学准确掌握处罚依据。按照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作出规定,其他文件政策均不得作出行政处罚方面的规定。但是实际工作过程中却经常出现以旧法而不以新法为依据或以文件为依据作出处罚决定等情况,有的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执法人员对常用的法律法规比较熟悉,而对部分法律法规不熟悉,以致出现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现象。为此,在推行裁量基准工作中,常德市首先要求各单位第一项任务就是全面理清履行工作职责需适用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是否被新法所替代,哪些法律法规中规定了罚则,以及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如何等等。
2、合理限权,实事求是地确定处罚阶次。科学界定处罚阶次,是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成功与否的关键。常德市将实事求是作为确定处罚阶次的第一原则,要求各单位确定处罚阶次时要遵循几个一致:一是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考虑到常德市属于中部地区,经济欠发达、企业规模小、生存能力弱的现状,除性质特别恶劣的,原则上不能按最高限额处罚,裁量处罚阶次高的以法律规定的中间档为限。二是与违法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相一致。他们要求各单位要依据常见的违法事实,划分出轻微、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等不同层次,并逐一制定相应的行政处罚基准。三是与主观过错相一致。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予处罚和责令改正为主,对多次违法的,予以从重处罚。常德市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方案,确定了指导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并通过采取“职能科室认真细化、有关人员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多方意见、专家咨询、分管领导严格审查、领导班子集体审定”的办法,让制定的裁量基准科学、准确、详尽。
3、依法履责,将裁量基准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公开裁量基准。常德市各单位把裁量基准通过各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有关的量罚标准,以便行政相对人可以对照自己的违法行为,得出行政机关将要给予的量罚尺度。“裁量基准”的公开公示,不仅使执法者心中有谱,也让群众明明白白,更有利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强干部培训。常德市各单位努力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基准制度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运用基准制度实施行政处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基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以有效运用。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各单位建立和完善裁量基准公开制度、说明理由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具体执法行为的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力保证推进裁量基准工作不断深入。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为全面了解裁量基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常德市监察局从去年8月开始就组织开展了裁量基准工作督查调研活动,通过听取单位汇报、查看工作资料、检查执法案卷及回访行政相对人,对各单位推行裁量基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并提出了加强后段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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