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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出台网上举报处理办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13 16:10 来源:株洲市纪委

 

    日前,株洲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网上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加强网上举报工作规范管理,确保网上举报工作安全、保密、规范、高效运行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一是规定受理范围。对有关党员、党组织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违反行政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败坏党风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处理不服以及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同时还受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或者反映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是明确日常工作。明确了由信访室一名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个工作日查看网上举报信件情况。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予受理,并及时通过回帖或邮件回复。对重要的网上检举、控告和申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报经信访室主任阅示后呈报委局主管领导阅批,依照信访规定程序办理或转至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同时,严格规定了网上举报时限,凡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举报件在三个工作日通过邮件向信访人作出受理情况反馈意见。由市纪委、监察局受理转交其他单位办理的,由办理单位负责反馈。

    三是明确保密纪律。对处理网上举报件的管理人员作了纪律要求,不得将举报材料内容销毁、抄录给相关单位或个人,泄露给无关人员,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处理网上举报的电脑设备、存储介质进行了严格加密和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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