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出台规定 对敛财酒宴说“不”

为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杜绝国家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利用生日宴、升学宴、乔迁宴借机敛财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双牌县出台并以县委文件下发了《双牌县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对敛财酒宴说“不”。
文件规定:除本人或配偶及直系亲属举办婚丧嫁娶四种酒宴外,严禁国家公职人员邀请除本人家庭成员和亲戚以外的人员参加升迁、乔迁、生日、升学、谢师、入伍和小孩三朝、满月、满百日等酒宴。国家公职人员举办婚丧嫁娶酒宴的,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股、所长以下的国家公职人员由本人写出申请,报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单位纪检监察室备案;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本人写出申请,报县廉洁自律办(设县纪委廉政室)审批。同一项酒宴由两人以上申请的,以职位最高的报批为准。举办丧事酒宴,实行先办后备案制度,原则上在丧事结束以后15日内分别到所在单位和县廉洁自律办备案。非婚丧嫁娶酒宴,一律不予审批。文件还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举办婚丧嫁娶酒宴,不准向下属单位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发送请柬或以发短信、打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通知,更不准授意下属或他人进行通知。一项宴请只能举办一次酒宴,酒宴规模最多不能超过20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设办酒宴的,所收受的红包礼金由纪检监察机关全额收缴上交财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顶风违纪的,从重处分。
为确保《规定》落到实处,该县“四措并举”狠刹“敛财酒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廉政准则》和《双牌县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采用发送廉政短信的方式,为全县党员干部发送严禁大摆生日宴、升学宴、乔迁宴等酒宴方面的短信2000余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兴勤俭节约、清正廉洁之风。二是强化领导责任。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制止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违规操办生日宴、升学宴、乔迁宴等敛财酒宴。凡不闻不问、不教育、不打招呼、不制止、不报告,纵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操办敛财酒宴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追究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广电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全县各大宾馆、饭店、酒楼等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掌握操办酒席情况。同时,设立举报箱,对外公布了投诉电话,积极受理举报和投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以文件形式向全县党员干部重申了“五条禁令”,对不听劝诫,顶风冒险,仍操办敛财酒宴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由于措施过硬,目前该县尚未发现一起党员干部顶风操办敛财酒宴的违纪行为。(张鸣骅 唐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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