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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三措施”抓实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嘉禾县纪委

    日前,嘉禾县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已圆满结束。该县按照中央、省、市加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要求,结合嘉禾实际,采取“三个措施”,自查自纠工作抓得扎实,确保了清查工作有效进展。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自查自纠能力。7月15、16日,该县财政、审计、监察联合举办了专门的业务培训,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两“清理”两“检查”工作,主要对相关政策、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等进行培训,提高了各单位自查自纠能力。
    二是严把关口,督查自查自纠过程。7月17日至27日,各单位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对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7月27至8月4日,县财政局、县纪委抽调精干力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全面督查,要求自查必须达到100%,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对自查不合格的,责令重新自查,直至合格为止。
    三是签字负责,明确自查自纠责任。县级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做好本系统专项清查工作同时,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指导、督促划片乡镇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广泛动员开展自查自纠。要求认真填报清查情况,各环节必须签字确认,并对其真实负责,自查自纠“三表”“一报告”在8月5日前报送完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自查自纠问题为“零”的单位,将作为重点检查阶段的抽查对象。(肖加林 刘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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