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蓝山县严把“五关”让阳关采购“返璞归真”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17 16:24 来源:永州市蓝山县纪委办公室

 

近年来,蓝山县以规范政府采购为手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革新工作方法,严把“五关” 确保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透明化,让阳关采购“返璞归真”。
一、严把审批关。先后制定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运行规程》、《蓝山县政府性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评审操作规程》等制度,使政府投资采购评审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一是严格执行采购审批程序。通过“计划、申报、核实、审批、移交采购中心批量采购”的程序,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中心这个交易平台,杜绝“先买后批、批一买二”等违规行为。二是建立了专门的政府采购监督小组。科学调配监督机制,对政府采购整个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做到管理与采购相分离、经办与审核相分离、业务与资金拨付相分离,杜绝奢侈浪费的采购行为,有效避免了买人情货、吃回扣等腐败行为。
二、严把招投标关。严格实行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信息渠道发布公告。监察机关对建设单位备案、投标单位送签标书、随机抽取编标人员、共同编制标底等招投标程序进行了全程监督,在整个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实行“五个”规范:标书制作规范、信息发布规范、招标方式规范、招标评审规范、招标程序规范。要求各投标单位签订承诺书,不围标、不串标、不分标、不转标、不挂靠,避免了漏标和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规参标单位或个人要列入“黑名单”,并在县电视台曝光,“终身”不准许参加该县招投标工程项目。
三、严把公示关。采购项目信息实行全程公开,包括各个单位工程项目、需求量、采购人、供应商、审批单位、监督单位、采购价格及公开招标时间、竞标单位、中标单位、中标价、工程进度、工程结预算等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出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开,让政府采购真正变成阳光采购。
四、严把验收监督关。对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在验收时,除相关单位负责人到位外,还要邀请人大、政协、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及验收工作,突出“四查”:一查建设工程是否实行了公开招投标,有无备案表,建设项目“四制”是否落实;二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备,增减工程量是否真实、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相关记载是否完整;三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听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检、监理机构的鉴定意见,并进行实地监督验收;四查工程决算与工程招投标情况是否相符,有无擅自增加工程投资、工程造价虚高问题的发生。从而杜绝了虚假工程、虚假验收的发生。同时举行听证会,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面,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咨询,增强其透明度。
五、严把惩处问责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制定出台政府采购违规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和行政监察办法,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具体的处分规定或问责规定。在政府采购的行政监察方式上,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重防范、严惩处,加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制度执行的震慑力。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