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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纪委《关于2010年度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的公告》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18 16:17 来源:怀化廉政网

 

关于2010年度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
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的公告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根据省纪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以及市纪委《怀化市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的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下列7位同志为2010年度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评议对象:
黄泽春      沅陵县县委书记
胡佳武      洪江市市委书记
刘志良      洪江区工委书记
张干太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丁友平      通道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戴永福      市水利局局长
刘靖灵      市文化局局长
述廉评议的内容主要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为便于收集对述廉评议对象的意见,市纪委设置了电子邮箱(hh2718836@163.com)和电话(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2718836),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反映有关情况,受理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0日。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不得虚假诬告。
特此公告
 
                     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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