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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钢出台严禁借、放“高利贷”规定 优化职工从业环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19 09:26 来源:湘钢纪委办公室

 

赌博欠资导致借、放“高利贷”,不但摧毁了个别职工的“幸福小港湾”,同时成为导致职工不廉洁行为的诱因,造成企业利益受损。为遏制这一现象,湘钢纪委牵头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公司职工借、放“高利贷”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制度层面对内部职工借、放“高利贷”的行为予以严格制止,促进企业职工从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出台制度,明令禁止职工借、放“高利贷”行为。该公司从今年年初起就制定出《规定(讨论稿)》对内部职工借、放“高利贷”的行为进行界定,明确了对不同程度借、放“高利贷”行为的相应处罚规定,并特别规定:党员和管理人员借、放“高利贷”,除按普通职工违反规定进行处理外,党员还要提交纪委给予党纪处分,管理岗位人员一律调离管理岗位。
二是组织学习讨论,营造禁止职工借、放“高利贷”浓厚氛围。讨论稿与职工见面后,纪委牵头组织各二级单位职工针对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收集反馈意见;根据职工意见对《规定》进行修订,并通过公司九届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在《规定》执行前,要求各单位以此为契机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做到人人皆知并签名确认。通过反复学习讨论,使职工普遍认识到:借、放“高利贷”危害很大,应该坚决制止!
三是鼓励举报,从严查处,形成禁止职工借、放“高利贷”的高压态势。该公司指定部门负责对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处,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职工举报身边的借、放“高利贷”现象,对一经查实的违规职工依照《规定》从严处理,对隐瞒不报的、不配合调查处理的单位领导进行连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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