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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要做全省节能表率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25 09:30 来源:湖南日报

 

  8月24日上午,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长沙举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来山在会上强调,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既要指导、引导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又要做好公共机构自身的节能工作,做全省节能的表率。会议还讨论研究了《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南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征求意见稿)、《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

  据统计,公共机构能耗约占全社会终端能耗的6.7%,它完成降低能耗水平20%的目标,全社会的节能水平就能确保下降1.34%。2008年,省政府制订了《湖南省“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行动方案》,根据这一方案,至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体水平,以2005年为基数,降低20%以上。2008年开始全省正式启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公共机构能耗逐步下降。

  于来山指出,公共机构是节能降耗工作的倡导者和组织者,担负着推动和指导全社会节能的重任。全省公共机构要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全面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坚定不移地完成节能目标任务。节约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而要有实际行动,要从身边抓起,从自身抓起。要扎扎实实抓好机关的节水节电,抓好办公用品、设备的采购和使用,抓好公车的管理和使用,抓好计量仪表、办公照明设备、中央空调系统、综合电效、用水器具、建筑围护的节能改造等,真正把节能工作做实,做出成效,为全社会节能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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