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狠抓“四头”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25 16:48
来源:蓝山县纪委办公室
分享

该县纪委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积极探索,有效创新,通过抓好“四头”,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围绕中心抓“龙头”。坚持把案件查办工作与县委中心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是拓宽渠道抓“苗头”。坚持有诉必应,有访必接,有案必查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工作渠道,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完善信访举报“电子邮箱”,不断提高发现苗头的能力,鼓励实名举报,发挥信访举报在发现案件线索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采取“一线大接访”、“领导包案访”、“全委办信访”三访机制,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工作能力,坚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地减少了越级访、集体访。
三是深刻剖析抓“源头”。对查处的每起案件都要深入剖析其发生的根源、制度的漏洞,帮助涉案单位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制度监管。注重抓好回访教育,将受处分人是否悔改和涉案单位是否整改作为回访教育的重点,不断深化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以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是严肃追查抓“人头”。严格遵循办案“二十四字”方针,对查处的问题,综合考虑发生问题的客观因素和受处分人员的主观因素,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避免在量纪上以罚代纪、以纪代刑。同时对受处分的当事人进行跟踪帮教,了解他们对处分的认识,帮助他们解下包袱,重新树立信心,真心干事。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