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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察学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0-08-31 17:00 来源:未知

 

(一)学会秘书处是学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学会秘书处由正副秘书长和若干相关人员组成。
(三)学会秘书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1、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吸收其他学会的工作经验,提出适合本会实际情况的工作设想和解决问题的方案,供学会领导决策参考,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发挥联络、指导作用。协助学会贯彻落实中国监察学会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社科联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学会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使学会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对市州、县市区监察学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兄弟省(市、区)监察学会和本省各学会的联系。
3、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拟定年度理论研究题目,落实课题研究任务,使学会的理论研究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中心工作服务。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本会各种会议的会务、财务管理、对外接待、文秘档案等工作。及时编报社团年检材料,搞好年检各项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保证学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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