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三部门合力解决经济执纪难问题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9-02 10:02
来源:株洲县纪委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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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纪律处分执行涉及的项目多,除了及时送达文书、宣布处分、进行职务工资调整、归入被处分人档案等事项外,对给予重处分的,还将视情况扣除被处分人的一次性年度考核奖金及工作津贴。由于经济执纪涉及部门多、手续繁杂、缺乏督促指导,经济执纪历来很难到位。
为解决经济执纪到位难问题,株洲县自津贴补贴实行“财政按标拨款、单位自行发放”之后,县纪委迅速与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协调,由三家合力对被处分对象进行经济执纪。其操作流程为:首先是县纪委负责将处分文书送达县组织人事部门、被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其次是县人事局收文后在次年的人事考核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专门汇报,待全县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批结果出来以后,由人事部门对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下达被处分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告知函,要求所在单位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最后由县财政局接函后于拨款环节依规扣除被处分对象该扣金额,县纪委据函随机抽查督促落实。
2010年该县人事局就经济执纪问题发函8份,涉及交通局、国土局、教育局及相关乡镇共9个单位15名违纪对象,目前15名违纪对象的经济执纪全部到位。因此,该县形成了“纪委部署、人事函告、财政扣除、单位执行”的经济执纪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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