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乡镇版”政务中心“啥事都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桃江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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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集审批、咨询、服务于一体的乡镇行政服务平台,日前,桃江县下发《桃江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要求全县15个乡镇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好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并提出五方面要求。
一是在基础设施上,统一名称,结合乡镇自身实际,按照大厅式、互通式、同层式三种模式建设好政务服务中心。
二是在服务范围上,要求各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民政与劳动保障办、财政所、村镇建设站、安监站等具有行政审批和对外服务职能的相关单位,一律进驻乡镇政务服务中心。
三是在运行方式上,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或当日审批的项目,即来即办,限时办结;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等申请项目,由窗口受理,限期办结;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部门负责上报,在规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全程帮助办结;对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服务;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项目,由受理窗口给予明确答复,并书面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四是在工作机制上,按照“一门受理、分类办理、规范收费、限时办结、全程服务”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等政务服务工作。同时,规范窗口工作制度,包括项目办理制度,主要有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分类办理制等制度;管理考核制度,制定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办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管理考核;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明确责任单位,制定投诉处理相关程序,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五是在强化责任追究上,明确各乡镇“一把手”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由县督查局把乡镇政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并强化责任追究,对经考核验收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不配合,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胡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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