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9-02 10:08
来源:郴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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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郴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谋大局、想百姓、办铁案、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办铁案是“谋大局、想百姓、办铁案、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主题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办铁案”方面,市纪委制定了详细的以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为载体的实施方案。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要求,以办案环节程序化、办案文书标准化、办案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建立科学、管用、便于操作的办案流程、案件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析、评比,促进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的全面提高,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根据“案件质量年”活动安排,主要开展五大活动:一是出台案件质量标准。二是开展案件检查阶段的案件质量检查。拟在今年9月下旬组织市县两级案件检查、案件管理工作人员,分组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直纪工委本年度自办案件的调查卷进行交叉检查。三是开展案件审理阶段的案件质量检查。拟在今年11月下旬,组织市县两级案件审理人员,分组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市直纪工委和2010年1月至11月自办案件全部进行交叉检查和评析。四是开展对市本级自办案件的检查。市纪委将抽调审理人员、案件管理、案件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2010年1月至11月自办案件进行检查和评析。五是评选表彰办案先进。通过案件检查阶段的案件质量检查和案件审理阶段的案件质量评析,评选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最优质案件、较差案件和优秀案件主办人、优秀案件审理人,并将案件质量检查评析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六是编印《纪检监察办案指南》一书,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工作。通过“案件质量年”活动的开展,确保全市案件质量的提高,确保“办铁案”目标的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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