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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实现对全市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无缝覆盖”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张家界市纪委办公室

 

    为了全面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张家界市近日出台了《加强对区县和市直处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认真贯彻执行。

    专门监督党政“一把手”。暂行办法的监督对象为市委管理的正、副处级单位党政正职。市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参照本办法执行。处级党政正直的监督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从监督内容、方式、制度等方面共分18条进一步明确,实现了对区县和市直处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无缝覆盖”,将有力地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突出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暂行办法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

   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政(务)、工程项目的“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末位表态”制度,“廉政承诺”制度,廉政测评,述廉评议制度,任职回避和交流轮岗,定期分析排查处级党政正职信访举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15项制度,体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强化监督效果。

    率先把经过近年来实践探索成功的经验、做法制度化。近年来,各地开展了一系列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监督工作,通过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推广。张家界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外地的成功做法,在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廉政测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要求处级党政正职每5年内要向市纪委全会(扩大会)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公开述廉并接受评议,对于区县委书记、区县长每2年进行一次廉政测评,对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3年的进行一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配合责任制考核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为推动全市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全面执行暂行办法,张家界市把执行暂行办法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平时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情况,对于违法本办法的处级党政正职,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周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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