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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纪委“阳光赛马”选干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9-06 10:25 来源:岳阳市纪委调研法规室

 

 
岳阳市纪委坚持“阳光赛马”选拔干部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
 
今年以来,岳阳市纪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拔干部,实行“阳光赛马”,在全市公开招考15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
为确保选拔干部的质量,今年年初,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新进工作人员,一律采取考试(测试)的方式公开录用、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察局统一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工作方案,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此次公开选调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过程中,市纪委自始至终从严把关,做到“四严格”。一是严格资格审查。报名条件明确要求选调对象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称职以上;具有侦查、刑法、刑事诉讼等专业知识或2年以上的办案工作经历等。报名人员有68人,经严格的资格审查,从中确定了39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二是严格考试考核。考试由测试、考核组成,各占100分。测试内容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案件分析、公文写作等,实行闭卷考试,委托专家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核由各县市区纪委组织,按《岳阳市公开选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表》,将各项指标进行细化,进行量化打分,并按分数进行排名。三是严格差额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工作激情和协调能力、待人接物方式和脾气性格等。四是严格差额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差额决定录用人员。被录用的工作人员全部充实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一线。
同时,市纪委还通过严格的公开招考,在全市公开选拔4名本委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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