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三条措施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9-06 10:47
来源:益阳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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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集体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主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但是,个别村在执行时随意提高标准,不按民主议事程序,农民颇有怨言。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益阳市赫山区从三个方面 对“一事一议”筹劳筹资进行规范。
一是严格控制标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人平不得超过15元,筹劳不得超过10个工日。每个行政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要报所在乡镇审批,超过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二是严格议事原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受益主体、议事主体、出资出劳主体相对应,即按照“谁受益、谁议事、谁投入”的原则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数额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张榜公布。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区纪委会同区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督检查,对连续两年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今年来,全区对130个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了抽查验收,对67个村进行了专项审计,提出整改意见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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